议会组成
- 议长
- 副议长 副议长
- 常任委员会
- 运
营
委
员
会 - 策
划
行
政
委
员
会 - 文
化
福
利
委
员
会 - 经
济
环
境
委
员
会 - 建
设
交
通
委
员
会 - 教
育
委
员
会
- 运
- 特别委员会
- 预
算
决
算
特
别
委
员
会 - 伦
理
委
员
会
- 预
- 常任委员会
- 副议长 副议长
议会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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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员
- 选举 : 由市民普通,平等,直接,秘密选举选出
- 组成 : 33名 (地区30名,比例代表3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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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长,副议长(议长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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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成 : 议长1人,副议长2人
- 选举 : 在议员中以无记名投票选出,但要在籍议员过半数出席并有出席议员的过半数赞成
- 任期 : 2年
- 议长 : 议长对外代表地方议会(议会代表权),为了有效而合理地运营会议,具有广范围的议事整理权。此外,还维持会议场内的秩序,指挥并监督议会事务。
- 副议长 : 议长有故时,代理议长的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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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
本会议
- 本会议是由全体议会议员构成的会议体。
- 提交到议会的所有案件,都经本会议议决最终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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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
委员会是在本会议议案审议之前,预备审查的议会内部机关,提高议案审议的效率、专业性、技术性,赋予议会运营的自律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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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常任委员会]
由运营、行政自治、文化福利、经济交通、建设环境、教育委员会等6个组成,处理所管的议案和请愿的审查,信访处理等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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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特别委员会]
为了审查特定的案件,由本会议议决设立特别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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